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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6月1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合肥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8004元。
《通知》明确,2023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2022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即28004元,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3360元(最高缴存额为6720元,较去年增加438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关于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合积〔2023〕2号)执行。
缴存基数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记者 檀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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