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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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康先生反映,他的表妹梁女士于今年4月底在南宁绿地中央广场看中了一套公寓,并交了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8.3万元。交钱仅过了几分钟,销售人员却告诉她:房子被查封了,卖不了。
突然告知购房者房子被查封
3月9日,梁女士与中介前往南宁绿地中央广场看房。当天,她看中了D1栋的一套公寓,并向开发商交了5000元预约金。因觉得总价高了,3月中旬,她便联系中介向绿地中央广场的销售人员申请退款,但退款一直未到账。
▲绿地中央广场。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子摄
中介李女士告诉记者,4月29日,楼盘销售人员告诉她,C3栋26楼有一套不错的公寓,可以带客户过去看看。
次日,梁女士和中介李女士一同到现场看房。梁女士对这套房较为满意,售楼部的销售人员算出房屋总价为41万余元,梁女士表示可以接受,便又交了7.8万元“定金”,加上未退回的5000元,正好是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8.3万元。
哪知交钱后仅过了几分钟,销售人员就告诉她:房子被查封了,卖不了。梁女士随即感觉被忽悠了。
▲梁女士的转账记录。受访者供图
李女士说,当时她和梁女士双双“蒙圈”,“销售人员说这套房之前卖出去过一次,因为客户的问题,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要撤完备案才能卖”。
可当时梁女士已经转账,又没有签购房合同,而开发商退款需要走流程,销售人员便给梁女士写了一张收据,付款内容处写着:预约金。
▲销售人员提供给梁女士的收据。受访者供图
退款未到,销售人员再推新房
梁女士说,当天销售人员又向她推荐了位于同栋楼6楼的一套公寓,但梁女士对该套公寓并不满意。5月3日,她询问销售人员退款事宜,销售人员回复称:明天办退,一周就行。
直到5月24日,销售人员称退款还在走流程,梁女士彻底生气了。她认为,自己想要的是26楼的公寓,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购买,开发商存在违约,应退款并给予一定的赔偿。若要让自己购买6楼的公寓,总价应该少两万元。
开发商称不存在隐瞒与失误
5月25日,梁女士、康先生与中介一起前往绿地中央广场售楼部就此事与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梁女士因身体不适遂将此事交由康先生负责。
▲绿地中央广场售楼部。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子摄
康先生认为,销售人员不应向购房者隐瞒房屋的状况。
对此,销售负责人黄女士告诉记者,有些房源的收尾工作没有完成,开发商会提前作为储备,收尾工作完成后或许会出现多人想买这套房的情况,所以让梁女士交的是预约金,不是定金,这个钱并不是指向26楼的这套公寓。“我们所有的程序都是合法合规的,并没有做过不实的承诺。”黄女士说。
黄女士表示,他们会尽快给客户办完退款,并申请一些礼品作为赠礼。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他们不存在违约,有关赔偿或6楼公寓少两万元的诉求,他们无法满足。
5月28日,康先生告诉记者,梁女士仍未收到退款,他们已向广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此事。5月29日,记者向黄女士了解到,梁女士的退款仍在走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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